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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14日电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劲牌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吴少勋呼吁,完善相关法律规定,加大对“傍名牌”“搭便车”等恶意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吴少勋说,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三个罪名。不过,三个罪名的客观要件缺乏对驰名商标予以特别保护的规定。刑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仅局限于同种和同类别产品的保护,对打击处理‘傍名牌’行为存在缺陷。 吴少勋建议,刑法对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应该大于对一般商标的保护;建议将“傍名牌”“搭便车”的商标侵权行为列入每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的重点工作内容。有关执法部门应当清理涉嫌“傍注”驰名或著名商标的近似商标和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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