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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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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兼职的利益博弈
□ 本报评论员 李帆



  距4月1日医生多点执业制度全面放开没有几天了,武汉科技大学附属天佑医院精神科主任胡一文却因为被指“在外兼职”,遭到免职。3月16日,院方称,胡一文未经医院许可,未向主管部门报备,擅自到私立医院武汉市武中精神病医院兼职,故对其作出行政撤职的处分。
   (3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将于4月1日起实施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其他执业机构进行备案,执业机构数量不受限制。
  院方对于兼职医生的处罚显然与多点执业的趋势相违背,不过,若按照现有的规定来看,这样的处罚又是中规中矩。胡一文与医院签订合同明确为“全职”医师,事先并没有提出多点执业的要求,医院是按照“全职”人员对其进行培养和晋升,并给予“全职”的福利待遇。因此,胡一文的兼职确有不妥之处。
  无论是事先未经报备的兼职,还是以后的多点执业,在客观上都会分散医生的精力。医生本来属于自己的独家资源,以后却成了公共资源,院方难免会觉得花了冤枉钱。
  另外,医生在外兼职,可能会吸引不少慕名而来的患者,如果患者大量分流,必然会影响大医院的效益,这显然是院方所不愿看到的。
  还有,如果本院医生在外院执业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是否全部由外院以及医生本人承担?患者家属要是连医生的本单位一起追究责任怎么办?
  综合以上考量,大医院怎会愿意放医生出去多点执业呢?该起事件中院方对医生兼职的态度,对即将全面推行的多点执业改革而言,可谓戳中了痛点。
  医生多点执业涉及各方的利益与权责划分,牵扯到公立医院的人事制度改革,不是出台一个文件、一声令下就能落实的。
  在当前医疗资源不足,特别是基层优质医疗资源紧缺的情况下,医生多点执业作为医疗改革推出的一项有效举措,不仅可以推动分级诊疗体制的发展,而且有利于缓解百姓看病难的现实。但医生兼职被免职事件给即将放开的多点执业提了个醒,若不重新界定医院与医生之间的雇佣关系,不从根本上改革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不在利益分配和权责划分作出明确对顶,为医生的“自由流通”创造适配的职业环境,多点执业之路恐怕难以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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