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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22日,记者获悉,给岳母过完生日后,王某因醉酒驾驶,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3月13日晚,奎文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在潍州路与潍胶路交叉口对道路交通重点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一辆轿车临近检查点还有20米左右时突然减速并右转至附近的一处门头房前。发现该车的异常情况后,民警上前进行查处。 “驾驶员是一名45岁左右的男子,满嘴酒气。”该中队民警赵炳旭说,他们立即用酒精测试仪进行检查,检测结果已经到达醉驾标准。根据规定,民警又将该驾驶员王某带到医院,医务人员对其进行抽血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王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132.14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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