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大观华夏·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时评

第03版
速读潍坊·关注
 
标题导航
香港选出新任特首人选
骚扰女大学生公职人员被停职
岩层突然下滑村民被困民房中
包头小区爆炸遇难者增至5人
2017年03月27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选出新任特首人选
  3月26日,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投票、计票,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揭晓,林郑月娥获得777张有效选票,超过选举条例规定的600张有效选票,当选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
  3月26日,三位候选人曾俊华、林郑月娥、胡国兴(从右至左)合影。



林郑月娥当选,有效得票777张
  林郑月娥1957年5月出生于香港,1980年从香港大学毕业后加入香港政府。自2000年起,林郑月娥先后担任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署长、房屋及规划地政局常任秘书长、驻伦敦经济贸易办事处处长、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发展局局长。2012年7月至2017年1月,林郑月娥担任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2016年7月获颁授大紫荆勋章。2017年1月16日,林郑月娥宣布参选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
系首位女性人选
  林郑月娥26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获得777张有效选票,当选为香港特区第五任行政长官人选。
  当天9时至11时,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近1200名委员陆续来到位于维多利亚港南岸的香港会议展览中心主投票站,对3名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
  根据香港基本法和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获得600张以上有效选票即成为行政长官人选。13时20分许,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宣布:林郑月娥获得777票,曾俊华获得365票,胡国兴获得21票。林郑月娥成为香港回归后首位女性行政长官人选。整个选举过程在香港特区选举管理委员会、廉政公署、候选人的监票代理人、公众及媒体的监督下进行。
  林郑月娥当选后发表胜选感言并接受记者采访,她首先向曾俊华和胡国兴,以及另外一位参选人叶刘淑仪表示感谢,并对他们在选举中的表现表示敬佩。她表示,将竭尽所能维护“一国两制”,坚守香港的核心价值,当选后的首要工作是团结香港社会向前发展。
  林郑月娥表示,将与立法会各派别议员建立恒常的沟通机制,为行政立法关系打好基础。她强调,其组织管治团队的原则是广纳贤能、任人唯才,她会要求管治团队的每个人用心聆听、与民共议,议而有决、决而有行。

香港社会评价其“硬净”“好打得”
  作为一名政治人物,林郑月娥的形象透彻、清晰,解读她并不困难。用香港社会的评价来说,只需两个粤语词汇便足以概括:“硬净”和“好打得”。一个指的是她够坚强、有原则,一个指的是她敢担当、能任事。
  这一“刻板印象”,绝非空穴来风,林郑月娥亦非浪得虚名。翻开她的从政履历,了解她的政治生涯,她带给世人的观感,鲜明而纯粹。
  2007年7月,她开始执掌香港特区发展局,而这个局一项绕不开的工作便是“拆”字。一个公认的“硬骨头”,在她履新伊始推到了面前:皇后码头拆迁事件。
  拆迁皇后码头,是香港特区政府中区填海工程的项目。当时,香港部分民间团体认为拆迁将摧毁香港人的集体记忆,并在政府许诺会觅地重建的情况下,组织策划了一连串论坛、静坐和绝食活动。其后,还引发了警民冲突。
  “如果这次对话是要政府或我本人承诺不迁不拆皇后码头,才可以进行的话,对不起,我做不到。”面对示威的激进人士,林郑月娥的表态直截了当、掷地有声。关于那天林郑月娥前去处理的情形,媒体这样报道:她穿着T恤衫,只身前往皇后码头,在示威人群之中,坦率耐心,从容不迫,反反复复地向大家解释皇后码头清拆的合法性以及工程延误的严重后果。
  坚持原则不退步,真诚沟通不糊弄,皇后码头拆迁难题最终得以解决。
  心系市民,团结市民,是林郑月娥的初心。香港特首选委颜宝铃回忆说,因为做慈善事业,与林郑月娥相识于2000年,印象中她“低调亲和,做事高效务实、亲力亲为”。

◎新闻资料
选举程序
  根据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条例,在有三名候选人竞争的情况下,如果有任何候选人在第一轮投票中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即当选。否则取得最高票数和第二高票数的候选人将进入单一轮投票,其他候选人被淘汰;如在第一轮投票中出现同票情况,则需进入下一轮投票,直至有一名候选人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或投出两名候选人进入单一轮投票。
  单一轮投票只进行一次。在单一轮投票中,如有候选人取得超过600张有效选票则当选,否则选举主任将终止选举程序,重新进行提名及投票。
  1996年12月,董建华在香港特区首任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2002年2月,董建华在香港特区第二任行政长官选举中自动当选。
  2005年举行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是为了选出新的行政长官以接替原第二任行政长官的余下任期。曾荫权在此次选举中自动当选。香港特区第三任行政长官选举于2007年3月举行,曾荫权在选举中胜出。
  2012年3月25日,梁振英在香港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投票中当选。中央人民政府于3月28日任命梁振英为特区第四任行政长官。梁振英于7月1日宣誓就职至今。
  香港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任期五年,可连任一次。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
         本报综合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