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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诸城男子滕某被林场辞退怀恨在心,为泄愤他竟采用打火机引燃荒草的方式故意纵火,导致林场及林场外大量苗木被烧毁,造成损失10000余元。 4月1日下午2时21分许,诸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某园艺公司卢山林场经理刘某的报警,称该公司卢山林场发生山林火灾,情况危急。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很快将火势扑灭。 民警对现场进行勘查,确定该起火灾系人为纵火,并立即展开调查。经走访调查及调取周边的监控录像,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滕某。当日下午5时许,民警在滕某家中将其抓获。 滕某落网后,对故意放火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滕某供述,其曾在卢山林场从事保安工作,后因工作失职被辞退,因此心存怨恨。为了报复泄愤,4月1日下午1时许,滕某骑摩托车来到卢山林场,通过用打火机引燃荒草的方式纵火,造成林场及林场外大量苗木被烧毁,损失10000余元。 目前,嫌犯滕某已被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故意放火引发森林火灾,造成人身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记者 张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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