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9日,青州男子刘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4岁的刘某与青州17岁的王某商议敲诈高中生。1月18日晚,王某以出去玩的名义约赵某和尹某见面后,用语言威胁的方式夺走两人的苹果手机。随后,刘某胁迫赵某、尹某写下欠条,并拿出现金5000元放到桌上,用手机拍照做“证据”,威胁两人说尽快将钱还给刘某。 民警接警后,于4月17日将刘某抓捕归案,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记者 张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