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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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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三年扭转“跟着事故跑”局面



  本报综合消息 以前的安全生产监管以事故为导向,但往往一边查,一边还在出事,事故多发频发态势始终得不到有效遏制。日前,省安监局在相关会议上透露,我省将用三年时间扭转“跟着事故跑”状况,借助“两个体系”建设,到2018年显著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安全管理能力。
  “两个体系”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国内外企业经验证明,对危险源进行风险分级,形成企业风险管控清单,再在此基础上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发生的根源性因素能被提前识别、管控起来,从而有效破解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盲目性问题。我省开展“两个体系”建设,也是为了从以前的事故导向转向风险导向,从而达到遏制事故发生的目的。
  按照要求,到2018年,我省要在全省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建立功能齐全的安全生产监管综合信息平台,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基本完成。
  今年的目标是,4月底前完成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商贸、职业健康和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公共交通、港口、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两个体系”建设细则编制任务,基本完成上述重点行业领域“两个体系”实施指南编制任务。省级标杆企业在6月底前,市级标杆企业在7月底前,县级标杆企业在8月底前,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在年底前,建成“两个体系”。
  新修订的《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条例关于“两个体系”建设给出了相关罚则,是开展“两个体系”执法的有效武器。目前,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两个体系”建设执法工作计划、方案和执法清单及标准,对不落实“两个体系”建设要求的企业,将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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