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初,陕西省西安市官方发布《西安市城市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作业标准(试行)》。标准提到,将西安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划分为重点区域、一级、二级、三级道路,并要求每平方米灰尘分别不超过5克、10克、15克和20克。考核成绩与区域内环卫工人绩效相关,如果连续两次不合格,则会被扣发奖金。第三次将被辞退。 (4月27日《新京报》)
“以克论净”是宁夏中卫市于2012年开始实施的一项保洁措施,不知不觉间成了环卫保洁的范例。在此之前,各地市政环卫考核所遵循的多是“不错不罚”的定性管理原则。“以克论净”通过称量特定区域的灰尘量,并将检查结果与环卫工人的绩效和岗位挂钩,精细和严苛程度显然更上了一层楼。但是,在“以克论净”上搞拿来主义合适吗?做过足够充分的调查研究吗? 必须厘清的是,保持城市道路清洁是一回事,对环卫工人进行人性化、公平化管理是另一回事。在“以克论净”所引发的争议中,有相当一部分声音就在于很多人质疑,此举力争让城市一尘不染的初衷虽好,但将层层压力转嫁给环卫工人,是否有捏“软柿子”之嫌?处罚力度一旦失之于苛刻,环卫工人又能否承受得起? 对于任何一项公共决策而言,“不失人性温度”是一种底线性要求。应该考虑到到,环卫工人普遍年龄偏大、待遇偏低、劳保有限。将环境治理的重担主要压在他们肩上,未免有失公平。就算通过高强度的“加班”,在短时间内勉强达到了“以克论净”的标准,但又能维持多久?笔者实在想不出乐观的理由。换句话说,假如真有环卫工人因为“不达标”被罚了钱甚至丢了饭碗,难道就能说明“以克论净”标准起到了“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的作用吗? 从“以克论净”标准本身的科学性角度考量,实施起来难度也太大。众所周知,城市道路保洁问题原因复杂、千头万绪,车水马龙的街道也并非理想的密闭实验空间,要求道路纤尘不染本就属于权力“洁癖”。比如,城市那么大,以哪个地方作为抽样点?一天内路面卫生状况变化较大,又该以哪个时段为准?而在考核方式上,也只能通过刷子清扫路面,用便携天平称重,在一项讲究“数据准确”的工作上,却采用了笨拙又低效的极不准确的手段,未免讽刺。 再有,所谓不同等级道路的灰尘重量标准,到底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是总结了以往环卫工作实践所形成的经验,还是根本就是凭空臆想的?参照相关负责人的说法,“在城市道路设施完好的情况下,只要认真清扫,该辖区道路基本都能达到以克论净的标准。”科学性体现在哪呢?反正笔者是没看出来。如果连“标准”都这么不标准,凭什么成为丈量尺度? 任何的量化考核,都不是制定一条简单的数值标准这般简单。它的背后必然有一整套涵盖“合理性解释”、可行性论证及操作流程、权责分摊等内容的体系。不可否认,“以克论净”的治理态度和特定区域的治理行动值得学习和借鉴,环卫工作的精细化管理也确有必要。但需要强调的是,急功近利地去用科技手段维持低级的“人海战”绝不足取,更没有任何理由将城市道路的清洁重担全压在环卫工人身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