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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治理校园欺凌
如此抄写 不引起“民愤”才怪
2017年05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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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抄写 不引起“民愤”才怪



  一国有银行福建省分行发文要求全体员工学习《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下称《处理办法》),全省一万多名员工被要求手工抄写三遍,5月10日前上交。多名员工已向福建省银监局等多部门投诉。据悉,《处理办法》一共有154条37120字,抄三遍得抄11万多字。
   (4月29日《海峡都市报》)

  全文154条37120字的《处理办法》,抄三遍的话,总字数得有11万多字。乖乖,光想一想就手指发酸、胳膊发麻、脑袋发胀。连旁人看着都觉得累,对当事员工来说更不啻于一种折磨。有员工在接到这样的通知后就直言,平时工作很忙,每天回到家都要19时多,有时甚至更晚。一到家就开始抄写,已经满身疲惫,不知要抄到何时才能休息?
  在多数人的印象中,一提到“罚抄”,更容易联想到的是老师惩罚学生,比如罚抄某篇课文、罚写单词10遍云云。对这样的做法,早已是“人人喊打”。对此,公众已形成共识:这根本上是一种简单粗暴、悖离教育规律的教育方法,已经超出了正常教育惩戒的范畴,属于变相体罚,损害了学生的人格尊严和身体健康。如今,银行要求抄写3遍单位规章,对员工正常的家庭生活都造成了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其性质更为恶劣。说到底,此举折射出来的是一种懒政思维,暴露出涉事单位的管理缺乏人本理念、人文关怀,显得呆板又任性,自然为人诟病。
  银行让员工抄写三遍《处理办法》,其初衷当不至于有意为难员工,或许也是为了加大力度、加深记忆。殊不知,在员工的工作、生活满负荷之下,如此生硬繁复的机械式抄写,只会激起员工的抗拒心理,心烦之余,抄写也会变为单纯的“完成任务”,又有谁会去理解规章的内容和精神。换句话说,就算抄写十遍、二十遍、再多遍,只会适得其反,又何谈让员工“受教育”?更讽刺的是,有的员工无奈之余不惜花钱在网上找人“代抄”,一遍就要3000元。对此,不知银行领导作何感想?不妨就此再问一句:领导,您抄了吗?理解了吗?受教育了吗?
  企业对员工进行学习教育是必要的,但总该讲求方式方法,追求效率最大化,只有采取员工喜闻乐见的形式,才会让学习内容入心入脑。试想,如果要让员工学习《处理办法》,完全可以组织集体学习或分组学习,并在学习后进行考试,甚至还可以举办知识竞赛、演讲、猜迷等活动,寓教于乐,随便哪一种不比“抄文件”更合适?
  让员工领会内部规章的精神,最好的办法是照章行事、奖惩分明,而不是“以错防错”。现实中,这种涉嫌变相体罚员工的做法并不鲜见,国企银行尚且如此,一些民营企业更是常见,比如言辞羞辱、罚站、罚跑甚至罚跪等。这些做法虽难以认定为违法,但负面影响无疑极为恶劣。对此,作为劳动监察部门、上级部门等相关部门,应该多做做工作,为涉事企业的管理者、负责人好好上几堂“员工权益课”。作为企业,更应该认识到,只有建立在“尊重员工、关心员工”基础上的管理措施,才会得到员工的支持拥护、贯彻执行。□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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