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 保健食品产品名称不得以保健功能命名、保健食品广告应重点提示“本品不能替代药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保健食品基本定位,提出保健食品是区别于药品和普通食品的一类特殊食品,具有明确的食用量和食用方法、适宜和不适宜人群,不能替代正常膳食、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能替代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