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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18日从财政部获悉,教育部、财政部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实现对学生人数、补助标准、实际受益学生人数等情况的动态监管,确保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学生人数准确无误。 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供餐准入制度,供餐企业(单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为学生供餐,托餐家庭(个人)必须符合准入要求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方可供餐。在资金使用管理方面,通知明确,对于因学生流动或其实际在校天数与200天不一致等原因,导致中央补助资金出现的结转结余,各地应进行分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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