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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的“限塑令”该反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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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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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力的“限塑令”该反思了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从2008年至今,“限塑令”已实施9年,但这9年以来,许多人感觉塑料袋的用量比以前更大了:小商铺随便给,大超市从中赚得盆满钵满——手拎袋一律收费,连卷袋则以强制消费的方式转嫁到商品价格中,使“限塑令”沦为“卖塑令”。
    (6月12日《人民日报》)

  遥想当年,“限塑令”刚刚推出之时,各地都在轰轰烈烈地推行,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令很多消费者打消了使用塑料袋的念头,转为使用其它环保袋,部分地方的塑料袋使用量降低了50%以上。时至今日,“限塑令”却遭遇沦为“卖塑令”的尴尬困境,不免令人扼腕。如今,“限塑令”依然有效,自然不好用“虎头蛇尾”为其盖棺论定。但眼见“限塑令”愈发失去“限”的初衷,治理者确实应该反省一番了。毕竟,搞清楚个中缘由,显然比一味闷头推进更为迫切。
  首先,“限塑”之所以变成“卖塑”,根本原因其实在于塑料袋“方便、便宜”的属性。“限塑令”推行初期,确实激发起了很多消费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行为自觉,但随着时间一久、战线一长,消费者为了方便随之渐渐麻木,至于两三毛钱的“买塑”成本,实在很难限制住“用塑”的冲动。如此,“限塑令”自然难以令行禁止。
  其次,站在卖家的角度,一面是“限塑令”的要求,一面是消费者客观的用塑需求,不免左右为难。但考虑到因此而流失客源的风险,加之“卖塑”本身也是一笔收入,抵制“限塑令”事实上便成了唯一的选项。
  再者,作为推行“限塑令”的主要力量,监管的不力也是重要原因。应该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监管部门愈发显得鞭长莫及,一退再退之后,对商家无视“限塑令”而肆意使用塑料袋的行为,最终也只剩下了一份默许、纵容的态度。
  此外,“限塑令”本身的局限性也在掣肘,既然规定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那么,餐厅“打包”、快递包装是否也应该听“令”行事?只要这些新生领域处于“法外之地”,“限塑令”的公平性、权威性自然难以服众。
  问题这么多,“限塑令”该何去何从呢?从国内看,包括海南、云南、吉林等省份已尝试或全面实行“禁塑”,禁止石油基不可降解塑料,鼓励生物基可降解塑料,效果尚待观察,但至少已经作出了改变;从国外看,德国规定各种材质购物袋都收费,英国采取有奖积分鼓励顾客不用塑料袋,日本则是自备购物袋送积分打折。所有这些,都可资借鉴。
  归根到底,还是要改变消费者的行为,使少用或不用塑料袋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以目前的状况来说,做到“加强公众意识”这一点很难,然而这是一条必经之路,需要政策制定者更加智慧。换个角度看,“限塑令”遇到波折,恰是丰富治理手段、提升治理能力的契机。总结这9年的经验教训,对目前不痛不痒的“限塑令”进行改进和完善,使其更具针对性、执行力,更符合社会现实,已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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