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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6月6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来我市,就贯彻实施《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新强,我市市委书记李新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任海燕陪同活动。 检查组一行实地检查了银汇市政苗圃、潍坊富星木业有限公司、潍坊市级青云山森林公园等现场,听取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我市贯彻落实《山东省森林资源条例》情况给予充分肯定。我市坚持以贯彻实施《条例》为总抓手,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不断完善规划,加大投入,扎实开展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利用工作,先后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优秀旅游城市”和“山东省森林城市”,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卓有成效。 市领导孙晓非、于庆满一同参加。 (纪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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