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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公安局龙马派出所民警营救跳河老人时,岂料老人先后两次勒住两名营救民警的脖子往水里按,并不断高喊:我六十多岁的人了,我就是死也要拉你们年轻的垫背……鉴于65岁的轻生者王峰(化名)的行为,仁寿县公安局已对其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 (6月15日《成都商报》)
在全社会都在为“扶不扶”而争执不下的背景下,这名老者“死也要拉年轻人垫背”的惊人之语,不啻于在舆论场投下了一枚重磅炸弹,负面影响成倍放大——有人认为,性格如此自私、阴暗的人,压根就不该伸手施救;有人认为,这是“扶不扶”的“升级版”,是“坏人变老”和“老人变坏”的又一个典型案例;还有人更是从中读出了“恩将仇报”“世态炎凉”,直呼以后再遇到老人遇困遇险,干脆“看不见”、绕道走。 网友的心情可以理解,毕竟,嫌疑人的所作所为确实恶劣,非但不配合、不感谢民警冒着生命危险施救,反倒将对方往水里拉,可不就是现实版“东郭先生与狼”的故事吗?但要看到,这其实只是一件极端的案例,每年落水甚至跳河自杀被救者有很多,但故意“拉垫背”者却少之又少甚至闻所未闻。对此,不宜作过度解读,不能因嫌疑人涉嫌杀害施救者的行为而否定见义勇为、否定救危解困的积极意义。对这种非正常的个案,理智的态度是就事论事,若嫌疑人“拉垫背”确实违法甚至犯罪,依法处理即可。 不能忽视的是,正常而言,一般的自杀者在遇到好心人施救时,就算不配合,也不会想让好心人为自己“垫背”,毕竟人家是为了救自己的命。恰恰是这种“极端”和特殊、反常,应该调查清楚其是否事出有因。当一个人绝望到选择自杀时,其当时的心理和情绪很可能是冲动的、特殊的,言行举止自会异于平时。不知嫌疑人平时是否有精神病史,若有,则“拉垫背”极可能是一种应急状态下的非正常反应。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精神鉴定,若经鉴定嫌疑人没有精神病史,也有必要请心理专家对其行为作心理层面的解读。如此处理不仅关乎程序正义,更是回应社会关切的最好方式。 无论如何,人人都有恻隐之心,对身处危境困局中的他人伸出援手,于警察而言是职责所在,于普遍人来说,则是见义勇为的义举。不能让极端个案误导左右公众的理性认知,进而对社会风气造成负面影响。应该明白,一遇到负面事件,一味感叹世态炎凉、道德滑坡,除了让结果更糟,本身并无多少积极作用;更应该明白,社会并没有这般糟糕,崇德向善依旧根植于人们内心。 当然,这件事也提醒人们:一方面,在见义勇为之时,首先要能保护好自身安全,对落水者的施救方式,应该更有准备和把握,做到有备无患;另一方面,对于那些忘恩负义、反咬一口的“恶狼”和幸灾乐祸、“补上一脚”的冷眼旁观者,除了要有道德上的谴责,更要依法予以惩治,如此,才有助于营造守望相助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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