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速读潍坊·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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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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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就医需持社保卡



  本报讯 6月27日,记者了解到,根据市人社局此前下发的《关于在居民门诊基层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就医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参保居民在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时,需携带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通过机具读出卡内个人信息,结合卡面照片完成个人身份认证后,方可进行居民门诊费用的联网结算。
  《通知》规定,未申领社会保障卡或已申领但未收到卡的参保居民在2017年6月底前仍可以正常就医结算,之后如无特殊情况仍未申领社会保障卡的将无法完成门诊联网结算。新生儿、学龄前儿童等暂无法办理社会保障卡的特殊群体就医结算不受影响。 (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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