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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8日,高新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第七批“双拆双治”工作任务予以公告,公告中要求业主于2017年7月28日前自行拆除相关建(构)筑物或设施,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其中属于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补偿;属于合法建设的,依法评估、依法补偿。 高新区城管执法分局牵头依法拆除金银巷以南银枫路以东大众快餐、张记油条、学府宾馆、云南小锅米线等22处;新城街办牵头依法拆除樱前街以南潍县中路以东车间等13处;清池街办牵头依法拆除高二路以西宝通街两侧棚子等10处;新钢发展区牵头依法拆除穆响路以南信用社对面牌匾、穆响路以南高四路以西牌匾等12处;新昌发展区牵头依法拆除新一街南侧新五路东侧车间1处。(记者 窦圆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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