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大观华夏·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建军90周年特别报道

第03版
速读潍坊·城事
 
标题导航
“百名红通”已到案43人
银监会原主席助理杨家才被双开
上工信部“黑名单”
2017年08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百名红通”已到案43人
其中15人被公开宣判,潜逃期3年以下者近9成到案



  7月31日,外逃美国19年的黄红自首,这是第43名归案的“百名红通人员”。记者统计发现,这些人外逃前均牵涉经济问题,其中超6成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此外,据公开报道梳理,已有15人收到了“迟来”的判决,其中“百名红通人员”第2号、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因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三天内两名红通人员陆续归案
  2015年4月22日,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截至目前,“百名红通人员”名单上已有43人归案。
  7月3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外逃美国19年的黄红回国投案,她也是继29日任标回国投案后,3天时间内又一名归案的“红通人员”。
  在这些人中,外逃时间最久的是7月31日刚刚投案自首的河北省玉田县豪门集团驻北京办事处原会计黄红,其涉嫌挪用公款,于1998年5月16日出逃,藏匿美国19年。此外,已归案的朱海平、杨秀珠、黄玉荣、闫永明、朱振宇等13人的外逃时间也超过了10年。
6成人员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
  记者统计发现,美国、加拿大是这43人外逃的主要目的地。此外,亚洲国家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韩国等国也是一些外逃人员的藏身之地。也有人选择逃往几内亚比绍、加纳等较为“冷门”的非洲国家。
  记者梳理发现,有28人经劝返回国投案自首,占43名到案“百名红通人员”的6成。此外,原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股长李华波和原温州市明和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杨进军被强制遣返;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原政协主席王雁威等6人被缉捕;另有2人死亡。
潜逃16年以上者仅追回两成
  从涉嫌罪名上看,这43人外逃前均牵涉经济问题。有20人涉嫌贪污,7人涉嫌受贿,4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人涉嫌诈骗,3人涉嫌职务侵占,另各有1人涉嫌洗钱、挪用公款以及行贿等。
  记者统计发现,潜逃期越久越难到案,潜逃时间在5年内的“百名红通”人员中65%已到案,特别是潜逃期在3年以内的18人中,已到案16人,占比高达89%。而18名潜逃期在16年以上的“百名红通”人员,只有4人归案,占比仅为两成。
15人获刑,到案方式影响判决
  据公开报道梳理,到案的43人中已作出判决的15名,作出不起诉决定的2名,撤案1名,法院已审理但尚未宣判的有9名,移送审查起诉或正在侦查的16名。
  在已作出判决的15人中,有人免予刑事处罚或判处缓刑,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为什么判决情况如此不同?
  中央追逃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无论从轻还是从重,都是依纪依法,并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重,在法律框架、法律规定内进行判决的。
  同时,归案方式迥异,判处情况也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追逃追赃工作中宽严相济的政策,即对投案自首的依法宽大处理,对劝返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缉捕归案的从重处罚。  本报综合报道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