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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5日,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北京现代轿车违法停车。民警多次警告让驾驶员历某将车驶离,历某不但不配合工作,还对民警进行人身威胁,最终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8月15日上午9时许,奎文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宋培庆在城区万达商场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北京现代轿车违法停放在福寿东街与鸢飞路交叉口南侧100米路东处。宋培庆上前要求驾驶员历某立即将车辆驶离,消除违法状态。过了一段时间后,当执勤民警再次巡逻到该路段时,发现该车仍停在原地,没有驶离,于是执勤民警用警车喊话器喊话,让驾驶员立即驶离。 等第三次巡逻经过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仍停在原地。之后,驾驶员驾车沿鸢飞路东侧倒行,为防止发生意外,民警上前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在得知执勤民警将按法律规定给予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后,驾驶员历某情绪激动,用手指着执勤民警的脸,要求民警记满12分。在民警告知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时,历某破口大骂,并对执勤民警进行人身威胁。 经查,历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8月15日晚,奎文公安分局对历某做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记者 陈怀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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