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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8月21日,认证为作家的微博账号李枫爆料称,曾遭到郭敬明性骚扰,并透露“他经常性骚扰、性侵犯签约到他公司的男作者、公司的男性职员,据我所知的就有五个人,我不知道的就更多了”,引起网络一片哗然。 李枫8月21日晚更新长微博《关于郭敬明,致所有人》,称2008年参加郭敬明和长江文艺出版社一起举办的“第一届文学之新全国新人选拔赛”,并签约了郭敬明的公司,在出版第一本小说期间,和郭敬明一起工作,在宾馆遭到郭敬明性骚扰。李枫还透露自己曾咨询律师,“律师说目前中国的法律里,同性性侵犯犯罪是空白,而且这样的犯罪取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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