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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本报8月24日A09版以《没打车 微信零钱被扣费》为题,报道了市民李女士未使用“滴滴出行”打车服务,微信零钱被无端扣费一事。8月25日,李女士再次联系记者称,“滴滴出行”的工作人员经核查后已给她回复,而她也搞清楚了事情的原委。 李女士表示,8月24日晚,她接到“滴滴出行”客服人员的回复称,客服方面已与用她的微信零钱支付车费的市民王先生取得联系,王先生称与李女士是同事关系。 李女士表示,前期“滴滴出行”客服人员只提供了王先生的电话号码,未透露姓名等信息,而她之前因更换了手机没有存储对方的手机号码,因而闹了“乌龙”。 “2016年,我们俩一块在寿光用滴滴出行打过车,当时车是我叫的,由于微信里没有钱了,他用微信帮我支付了车费,可能那时我们两个的微信支付关联了起来,之前他打车付费很及时,一直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而他这次在武汉打车可能出现了延时支付车费的情况,系统自动从我这里扣除了。”李女士说,她已经解绑相关设置,王先生也归还了车费。 (记者 张身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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