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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是历史上的潍坊特别市、潍坊市(地级和县级),还是现在的地专级潍坊市,都可简称潍坊。因而,广义的潍坊包括现在和历史上潍坊市(潍坊特别市)的全部辖区。但在狭义上,作为地理实体名称的潍坊,与历史上的潍坊特别市、潍坊市和现在的潍坊市,含义是不一样的。 潍县与坊子各取一字 “潍坊”之名由此诞生 潍坊以及潍坊特别市、潍坊市的名称,其来源是一致的,都是取潍县城和坊子⑴两地名称的第一个字组合而成。广义的潍坊与狭义的潍坊在含义上的区别,从1948年4月潍坊特别市设立时就开始了。以潍坊与坊子为例进行阐述就显得很直观。 作为政区实体,潍坊特别市设立时的坊子市区,以及后来由坊子市区、潍坊市第四区、坊子街道办事处、坊子人民公社、再恢复为坊子街道办事处,直到1983年组建了潍坊市坊子区,政区实体坊子一直都是潍坊特别市、潍坊市的组成部分。⑵而作为城市地理实体名称,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潍坊却不包括坊子。这是因为潍坊成为新的城市名称时,坊子离原潍县城市部分约15公里,两地各自的城市建成区互不相连。坊子无论是从规模上、分量上还是从城市发展水平上都无法与原潍县城市部分匹敌。因此,在城市地理实体含义上,潍坊是原潍县城市部分的新名称,而坊子还是坊子。 从实际情况看也是如此。长期以来,人们在习惯上一直认同以潍县城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城市建成区是潍坊,却不认同坊子城市建成区也是潍坊。比如,潍坊特别市设立后的几十年间,人们说“到潍坊”就肯定不是“到坊子”。 因为在行政区划上,自潍坊特别市成立起,坊子的城市部分就是潍坊市区的组成部分。故潍坊的部分城市服务功能延伸到坊子的时间很早。 1956年,潍坊汽车运输分公司配置客车2部,作为市内公共汽车,运行于火车站至昌潍专区第一人民医院,1959年移交潍坊市运输公司管理,后成立隶属于该公司汽车一队的公共汽车班,⑶这条线路即今潍坊1路公交车的前身。 1966年,潍坊市运输公司将公共汽车班与市三轮车合作社合并,建立公共汽车队时,2路公共汽车(即今潍坊2路公交车的前身)就已经在运营了。⑷起初,2路公共汽车标注的路线是“潍坊—坊子”,大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改为“火车站—坊子”。这是作者当年亲眼所见。这说明,潍坊设市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里,即使在潍坊市内,潍坊与坊子也是可以并列的两个地名。 1996年,坊子区在潍坊市领导机关新建驻地正南方的胶济铁路以南地带开发建设坊子新区,拉开了与潍坊对接的态势。随着城市的发展,潍坊城市部分逐渐与坊子新区以及坊子旧区(潍坊特别市设立时的坊子城市部分)基本整体相连,坊子在城市形态上逐渐成为城市地理实体潍坊的一部分后,潍坊在城市地理实体含义上才包括坊子。作为城市地理实体名称,“潍坊”才名副其实了。 由此可见,狭义的潍坊只是特指与当今的潍坊市领导机关驻地、历史上的潍坊特别市、潍坊市领导机关驻地,历史上曾经设在潍坊的地方官署相毗连的、现代或传统的城市建成区部分。 昌潍为省直接领导 解放初为一大政区 解放初期,昌潍为山东省直属的地域之一,其领导机关是山东省领导机关的派出机构。1950年,昌潍领导机关迁入潍坊并以潍坊为驻地。同时,潍坊市与昌潍合并后成立新昌潍,并撤销潍坊市建制。由于昌潍行政机关的名称先为山东省昌潍区行政专员公署,后改称山东省昌潍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最后改称山东省人民政府昌潍区专员公署。⑸总也离不开“专员”一词,故在历史上及当时的习惯上,昌潍区又称为昌潍专区。但“昌潍专区”只是山东省在昌潍地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及其它相关职能时的简称或俗称。中共山东省委在昌潍设置的领导机关,名称是中共山东省昌潍地方工作委员会,⑹则简称昌潍地委,与昌潍专区的名称是并列的。 1951年,潍坊市重新设立,行政级别降格为县级,隶属于山东省昌潍地委、昌潍专区。⑺昌潍地委、昌潍专区与潍坊市领导机关同住潍坊的格局自此开始。潍坊既是昌潍的首府,又是潍坊市领导机关驻地。 1967年,昌潍专区更名为昌潍地区。1981年,昌潍地区更名为潍坊地区,⑻与潍坊市之间的隶属关系没变。 1983年,撤销潍坊地区建制,组建山东省辖地专级潍坊市。原潍坊地区领导机关组建为新的潍坊市领导机关。原潍坊市领导机关组建为潍坊市潍城区领导机关。⑼这样,作为政区实体,昌潍专区以及与之有前后继承关系的昌潍地区、潍坊地区都成为历史名称。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无论是最初的昌潍专区,还是后来的昌潍地区,都仅仅是政区名称。虽然他们都简称昌潍,但昌潍从来不是地理实体名称,这是因为从来没有出现过“昌潍”这个地理实体。当时,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能是找昌潍,到潍坊,而不能到昌潍,因为没有昌潍这个地方。 潍县领导机关定址寒亭 后来成为历史地名 潍县既是北伐战争胜利后的政区实体潍县⑽的简称,广义上包括潍县所辖全部区域;潍县又是狭义上作为潍坊前身的城市地理实体名称,包括潍县城及东关、西关、南关、北关、东北关、西南关等关厢及其附近毗连地带。这是潍坊特别市设立前的状况。 自明⑾洪武九年(1376年)由潍州降格为潍县⑿,潍县地方官署一直以潍县城为驻地。1948年4月24日,人民解放军攻入潍县城,中共潍坊特别市委、潍坊特别市民主政府机关组成人员当夜进驻潍县城接管城市。⒀解放后,潍县领导机关没有再以潍县城为驻地。 于是,顺理成章,狭义上的潍县便改称潍坊,后来,广义上的潍县甚至全称和简称都称潍县,⒁而狭义上的城市地理实体潍县便不复存在了。1948年,潍县领导机关以望留(今潍坊市潍城区望留街道办事处驻地)为驻地,1953年潍县领导机关将驻地定址在寒亭(今潍坊市寒亭区领导机关驻地)。⒂ 因为狭义上的潍县已不复存在,此后,正式出版的各类国内地图和地图册上,原潍县城城址处的标注改为“潍坊市”或“潍坊”,原潍县寒亭镇镇址处的标注则改为“潍县(寒亭)”字样。就连设在潍县的长途汽车站,名称都是寒亭汽车站。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潍坊通往潍县的长途班车标注的路线是“潍坊—寒亭”。开通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潍坊5路公交车(时称“公共汽车”),起初标注的路线也是“潍坊—寒亭”,大致在上世纪九十年代才改为“火车站—寒亭”。这些都是作者当年亲眼所见,现在都已经成为可供回忆的地方历史文化素材,佐证着随着潍坊设市,狭义上的潍县已不复存在的事实。 因而在那时,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只能是找潍县城,到潍坊;找潍县,到寒亭,或者直接寻找隶属于潍县的某个区、乡、村(1958年以前),隶属于潍县的某个公社、大队(1958年以后)。 1983年,撤销潍坊地区建制、组建山东省辖地专级潍坊市的同时,也撤销潍县⒃。潍县成为历史地名。 “一地两名”现象 潍坊持续数十年 地理实体名称即俗称的地名。狭义的潍县改称潍坊后,由于历史惯性,作为地名,在相同的区域内,同一个地方,潍坊“一地两名”并存的状况曾延续了几十年的时间。 潍坊设市后,山东公路局潍县汽车站于1949年改称潍坊汽车站。⒄而潍县火车站名称则继续沿用。于是,一种有趣的现象出现了:坐长途汽车可以到潍坊,而坐火车却只能到潍县,两个地名指的却是同一个地方。 1960年,潍县火车站更名为潍坊火车站,⒅潍坊“一地两名”的状况才正式结束。但人们习惯上继续称狭义的潍坊为潍县的状况仍然存在。 1983年潍坊市组建为山东省辖地专级市以后,随着潍坊城市知名度的不断提升和城市权重的不断增加,潍坊“一地两名”的现象才得以基本消失。但直到现在,人们仍然亲切地、非正式地称潍坊这座城市为“老潍县”,数不胜数的食宿、专营店以及地方特产的招牌和品名仍然习惯冠以“老潍县”、“潍县”字样,如“老潍县朝天锅”、“潍县和乐”、“潍县萝卜”等等。 狭义的潍坊 称城市潍坊 城市,是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形成的较大居民点。地理学上的城市,是指地处交通方便环境的、覆盖有一定面积的人群和房屋的密集结合体。就是说,在地理学意义上,城市本身是一个地理实体,这个地理实体就是特指城市的中心建成区。同时,城市又是一个地理实体的集合体。这个地理实体集合体是由城市中心建成区内的官署驻地、居民区、工业区和商业区,以及与城市生活和发展密切相关的房屋、道路、河流湖泊、工业企业、商业卖场、医院、学校、广场、公园等地理实体为基本要素来构成的。 如前所述,狭义的潍坊特指与当今的潍坊市领导机关驻地、历史上的潍坊特别市、潍坊市领导机关驻地、历史上曾经设在潍坊的地方官署毗连的,现代或传统的城市建成区部分。狭义的潍坊与作为城市的潍坊,在实体地理意义上的含义是完全相同的。为了规避与广义的潍坊可能产生的歧义,作者将狭义的潍坊称为城市潍坊。
◎相关链接 城市建成区 城市建成区,简称“建成区”,指建制市行政区域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城市建成区范围的划定,要考虑自然地形、地貌、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等因素,以及城市各项用地的完整性,并尽可能与人口统计的地域范围相一致。 城市建成区并不是指建成房屋的城市区域,而是指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完备、具备了城市居住条件的区域。而在历史上,传统的城市建成区可以理解为传统城池及其附近,建成传统的街巷里坊的区域。 城市建成区在单核心城市和一城多地城市有不同的反映。在单核心城市,建成区是一个实际开发建设起来的集中连片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以及分散的若干个已经成片开发建设起来,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对一城多地城市来说,建成区就由几处连片开发建设起来的、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所组成。 潍坊设市以后,城市建成区的构成一直维持一城多地的格局。没有与城市潍坊相连的建成区都各自拥有相对独立的地名。如以前的坊子、寒亭,现在的滨海、峡山等。
资料来源与注释 ⑴潍坊特别市设立时的地理实体坊子,原址位于今坊子区坊城街道驻地一带——作者注。 ⑵可参阅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潍城区志》,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第82-83页。 ⑶可参阅潍坊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潍坊市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第1152页。 ⑷⑸可参阅著述同上,第794页。 ⑹同上,第1025页。 ⑺可参阅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潍城区志》,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第35页。 ⑻⑼可参阅著述同上,第46页,第53页。 ⑽参见本版图片《民国时期的潍县县政府大门》。 ⑾明即我国历史上的明皇朝政权,存续时间为1368年至1644年。可参阅辞海编辑委员会编《辞海》,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年,第1387页。 ⑿可参阅《潍县志稿·卷六·疆域·沿革》,潍县和记印刷局,1941年,第10页。 ⒀可参阅中共潍坊市委党史委《潍坊市的接管和改造》,内部资料,1995年,第2页。 ⒁参见本版图片《潍坊市寒亭区设立前的潍县人民政府大门》。 ⒂可参阅潍坊市寒亭区地名志编纂委员会编《寒亭区地名志》,内部资料,1989 年,第6页。 ⒃可参阅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史志编纂委员会编《潍城区志》,济南:齐鲁书社,1993年,第55页。 ⒄⒅可参阅著述同上,第33页,第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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