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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上海9月3日电 9月1日,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民警粗暴执法事件发生后引发社会关注。9月2日下午,相关部门决定对涉事民警朱某处以行政记大过处分,对涉事女子张某作警告处罚。 9月1日上午10时30分许,松江公安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朱某带领一名辅警对一辆停留在人行道上的小轿车开展违法停车整治时,遭违停车主张某的阻挠,民警在控制张某的过程中未顾及其手中怀抱儿童的安全,致使张某与儿童倒地。2日上午,松江分局向儿童母亲张某询问儿童的伤势情况并致歉,同时告知如有不适请联系警方帮助复查。家属表示张某和小孩目前没有不适。 经过调查,警方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民警本可正常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但该事件中,民警反应过度,未顾及张某怀中儿童的安全,采用了过激的控制方式,超出了合理限度,造成了不良影响。决定对民警朱某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张某因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无理纠缠、威胁,甚至使用推搡动作阻挠民警正常执法,已构成阻碍执行职务,依法对张某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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