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七年蝉联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荣誉称号 |
农产品质量安全,我们一直在路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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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2017年年审合格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我市再次荣登榜单,连续七年蝉联此国家级荣誉。 2011年1月,我市被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首批全国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示范区,并名列榜首。根据质检总局关于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和考核的相关管理规定,我市于今年重新申请,经审查和考核,再次被批准为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据悉,今年山东省共有56家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本次公布继续保留的49家,新增7家,其中,潍坊市继续保留7家,新增2家。 近年来,我市在全国率先提出并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探索的建立“一套机制”、健全完善“八个体系”、巩固筑牢“四道防线”的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做法被山东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确定为“安丘模式”并在全国推广。在此基础上,我市不断优化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域化管理“安丘模式”,实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二维码追溯制度,使“安丘模式”内涵更加丰富,管理档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努力实现“源头无隐患、投入无违禁、管理无盲区、入市无障碍”,农产品的抽检合格率100%。通过了中韩共建国际食品安全示范区验收,创建成为全省唯一的国家级农业综合标准化优秀示范市。 (通讯员 李坤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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