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0月19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管理中心获悉,即日起,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可分别获得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 符合条件的职工可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网上申报。 (记者 窦圆娜 通讯员 亓杨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