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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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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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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



周梅森回应称其作品均出于原创,将反诉维权
  近日,关于《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一事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上海浦东法院已正式受理作家刘三田(笔名南嫫)起诉《人民的名义》编剧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8被告,侵犯其原创作品长篇小说《暗箱》著作权侵权案。对于这场突如其来的舆论风波,周梅森向记者表示,他的作品均出于原创,自己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原告刘三田
核心事件人物关系等被“抄袭”
  公开资料显示,刘三田曾经是一家电视台的媒体人,其作品《暗箱》于2011年1月1日出版,该书为一部长篇官商小说。
  在刘三田代理律师陈有西提供给记者的案件简介中,提到了四点“抄袭”问题:第一,核心事件、叙事结构高度近似;第二,多处故事桥段相似;第三,人物关系设计相似;第四,人名相似。
  以人物关系设计为例,前述案情简介指称,被告作品主要有三类人:政府官员、商人、国企职工。在人物关系的设计上,与原告作品基本相似。
  原告提出七项诉讼请求,其中包括要求判决确认八被告侵犯了原告作品的著作权、停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停止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出版销售等等。原告还提出,要求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800万元。
“不起诉,觉得对不起我自己”
  刘三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她通过逐集比对《人民的名义》电视剧后发现,该电视剧和她的书在谋篇结构、人物设置,以及地名和人名等方面都很相似。这成为刘三田向周梅森提起诉讼的理由。
  此事在网上引发讨论,不少网友指出,刘三田此举是在蹭热度。对此,刘三田回应称,她看到了这些说法,“决定要起诉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亲朋好友支持我,觉得我疯了,可是我要不起诉,我觉得我对不起我自己。”刘三田说。
  至于1800万元的索赔数额,刘三田称这是由她的代理律师根据法律条例最后列出来的。
被告周梅森
已停止创作,聘请律师准备反诉
  11月3日晚,《人民的名义》被诉抄袭的消息在网上流出后,周梅森在微信中看到了这个消息。
  接受记者采访时,周梅森异常气愤,他表示,这部作品纯属他个人创作,其阅读的范围、时间和精力都非常有限,并不知道《暗箱》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此前,周梅森正进行《人民的名义》第二部的创作,刚写了不到一万字。因为这起舆论风波,他停止了创作,现已聘请律师介入此事并准备反诉。
作品如抄袭,“查实一部奖十万”
  11月4日,周梅森向记者发来一则维权声明。
  声明中称,“我是一个视创作声誉为生命的作家和编剧,平生最痛恨的就是抄袭模仿,编剧过程中我甚至连所谓‘桥段’都不允许出现,而这位习作者(指刘三田)却以抄袭之名将我告上法庭,严重损害了本人的名誉权,对这种恶意诉讼与涉嫌的诽谤给本人造成的重大名誉损失,本人将反诉,进行法律维权。”
  周梅森还提到,他并非心血来潮写了一部《人民的名义》,而是三十年来一直密切关注中国的国企改革。在其此前的许多长篇小说和同名电视剧中都涉及了国企改革,这些小说和电视剧的问世时间从1996年至2008年。
  周梅森还表示,“我向社会宣布,我的作品均出于原创。欢迎全社会对我的作品进行举报。我的一切作品,只要是抄袭的,查实一部,我个人奖励十万元。”
      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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