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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11月13日晚,驾驶员郭某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上路,在路过安丘市辉渠镇歌尔大道霹雳山村时,被安丘交警大队民警查获,这已经是他第二次酒驾被查。最终,郭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13日晚,安丘交警大队官庄中队民警在辉渠镇歌尔大道霹雳山村西处设立检查点,严格盘查过往车辆。当晚9时50分许,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GN***L的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郭某说话间有酒气,遂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遂将郭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在核实驾驶人信息时,民警发现郭某在2016年7月份曾因酒后驾车被处罚过,这是其第二次酒驾被查。民警依法对郭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及吊销驾驶证处罚。 面对严厉处罚,郭某直到这时才体会到酒驾的代价实在太大了。 (记者 周晓晴 通讯员于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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