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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将于2017年12月20日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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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法监司司长余海洋16日说,日前发布的《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对中医诊所的管理由许可管理改为备案管理,取消事前的审批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 办法规定,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将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备案人在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之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办法规定,个人举办中医诊所的,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三年,或者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 办法明确了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陆建伟说,办法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这要求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要及时跟进工作,主动上门提供服务。核查主要目的是核实诊所的地址、布局、诊疗范围、执业人员及设备等的真实性以及与备案事项是否一致。 办法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即将颁布《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等相关文件,配合办法的顺利实施。
相关新闻 有专长中医可凭“考核”取得资格证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赵文华16日说,即将印发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对实践技能和效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赵文华说,我国民间长期以来存在很多从事多年中医医术实践活动、有一技之长的人员无法通过统一考试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按照此前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资格考试通过实践技能和综合笔试的方法进行,而《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改“考试”为“考核”,采取专家现场集体评议的方式进行考核。这一规定是中医类别医师准入制度改革的突破,更符合中医药的学术特点。 “换句话说,就是你会什么,我们就考什么,考什么,将来就用什么。”赵文华说,经过专家评议通过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直接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按照考核专家认定的考核结论确定执业范围,包括能够使用的中医药技术方法和具体治疗病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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