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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近日从省食药监局了解到,山东正在推进以“一物一码、物码同追”为方向、覆盖全省的全品种、全过程药品追溯体系建设,以期在2020年底前,实现药品制剂(含进口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 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单位将通过建立药品追溯体系,及时准确地记录、保存和传递药品追溯信息,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确保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相关部门通过建设药品追溯管理平台,采集药品全流向追溯数据,实现对药品追溯供应链的全过程监管。公众可通过监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药品查询端口(网站、APP、微信公众号等),实现药品基本信息检索和追溯信息自动获取。 2017年底前,我省将制定统一追溯标准,为企业或者第三方机构建设信息化药品追溯体系提供基本依据。争取2018年底前,所有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建立药品追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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