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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猫腻几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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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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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11猫腻几时休
□ 本报评论员 李明志



  中国消费者协会11月29日发布的《2017年“双11”网络购物商品价格跟踪调查体验报告》显示,在“双11”整个体验周期内,先涨价后降价、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预售价格频繁变化等情况较为突出。16个网络购物平台668款商品中,有420款非预售商品不在11月11日也能以“双11”价格或更低价格购买,占比近八成。
   (11月30日《羊城晚报》)

  “双12”近在眼前,中消协此时披露“双11”电商网售猫腻,既是“秋后算账”,也是“友情提示”。一组组令消费者心寒的数据表明,“电商购物狂欢节”这潭水已是泥沙俱下、浑浊不堪。若电商继续执迷于这般“集体作死”的节奏,等来的只怕是短暂狂欢后的烟花易冷,将自身推向万劫不复。
  自有“双11”之日起,每年电商都会在促销活动中大打“价格牌”以吸引“剁手族”。一路“进化”到今年,各大电商平台的折扣规则堪称“烧脑”,被一众网友吐槽调侃为“没有奥数功底已不敢应战”。对此,虽然监管部门“双11”之前已为电商平台打了“预防针”——开展价格促销时,不能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或不履行价格承诺。然而,从中消协公布的调查报告看,比之折扣规则过于复杂让消费者深感困惑更严重的是,近八成受调查产品在“双11”期间压根就没比平时便宜。
  说到底,“双11”最大的卖点便是低价,一旦多数商品在平时也能够以“促销价”买到,其存在的必要性就得打上一个问号了。遗憾的是,不只是今年的“双11”,类似先涨价后降价、虚构“原价”等价格违法现象,在每年“双11”都普遍存在。
  不客气地讲,电商在价格上一再失信于消费者,扇自己耳光不说,更会让“双11”好不容易立起的招牌不断贬值,号召力趋向弱化。倘若再不改变,恐怕对“双11”感兴趣的“剁手族”在深感受伤之余骤而锐减。须知,网络行为先天带有偶然性大、不确定性强、忠诚度低的特质,一旦“低价”这个吸引消费者的最大黏性没了,只会“来得快,去得也快”,正应了那句话——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从追责的角度看,无论是先涨价后降价,还是以“划线价”形式虚构“原价”,亦或是预售价格频繁变化、定金随意变动和随意标价,都不仅仅是商业诚信缺失这种道德层面的问题,更涉嫌违法。在此,不管电商对中消协的这份报告是何态度,价格主管部门都应据此寻迹对涉嫌价格违法的电商作深入调查,按照《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对确认违法者从严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惩处之所以从严、从重,是很有必要的。事实上,在“双11”之前,相关部门就发布过“首批500家失信电商黑名单”,多家企业还共同组成了“史上最强反炒信”联盟,监管部门和媒体也进行过针对性提醒,但饶是如此,很多电商却依旧我行我素、知法犯法,根本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对此,非重罚不足以令其感到痛、不足以让其长记性。再者,考虑到“双11”的巨大成交量,种种价格违法行为所涉及的受害者必然为数众多,只有从严惩处,才能安抚消费者的愤怒情绪。
  屈指算来,“双11”已走过9年的“狂欢之路”,这段电商和买家之间的“姻缘”,已然进入了“痒”的阶段,能不能转危为安,说到底还在于“想不想”。唯有从根本上认识到错误、歧路,拿出痛改前非的诚意、勇气和行动,才可能浪子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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