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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12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将推行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规定,推行村级党组织评星定级。要求县(市、区)党委细化星级创建标准,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每年动态调整,推动晋位升级、整体提升;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进行星级验收评定,对二星级以下的要抓好集中整顿转化。 全面实行村级工作事务清单管理制度,凡属县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村,不得以行政命令的方式向村派任务、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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