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有了指导意见 |
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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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12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驻村工作队绩效的基本依据。 《意见》明确,优先安排优秀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参加驻村帮扶。每个驻村工作队一般不少于3人,每期驻村时间不少于2年。新选派的驻村工作队队长一般应为处科级干部或处科级后备干部。干部驻村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所驻贫困村。 县级党委和政府每年对驻村工作队进行考核检查,对成绩突出、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符合条件的,列为后备干部,注重优先选拔使用。对履行职责不力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或有其他情形、造成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依据有关规定对派出单位和管理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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