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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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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国家级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渤海莱州湾南岸,是国家“蓝黄”战略核心支撑区、环渤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潍坊市加速蓝色跨越全力打造的全市思想解放区、改革先行区、发展标杆区。 根据滨海区正在推进的机构“大部制”、人员“双轨制”、KPI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改革等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30名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其中区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5个(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宣传文化群团部副部长、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副局长、财政管理局副局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岗位7个(区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安全生产和环保处处长、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处长等)、副职岗位18个(区人力资源部人才服务局副局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等)。详情请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文域名:潍坊·滨海)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36-7570175。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简 章 国家级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山东半岛北部,渤海莱州湾南岸,是国家“蓝黄”战略核心支撑区、环渤海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潍坊市加速蓝色跨越全力打造的全市思想解放区、改革先行区、发展标杆区。 根据滨海区正在推进的机构“大部制”、人员“双轨制”、KPI绩效考核、分配制度改革等体制机制改革发展需要,按照全员岗位聘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一批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简章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岗位共30个,其中开发区直属部门单位副职岗位5个,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职岗位7个、副职岗位18个(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违规记录; 3.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专业工作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4.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以及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5.已聘任到潍坊滨海区直部门单位管理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选聘;聘任到潍坊滨海区直部门单位主办岗位的人员,只能参与部门单位内设机构正、副职岗位的选聘; 6.部分党工委部门(人力资源部、宣传文化群团部、政法委)应聘人员应为中共党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编教师、医(护)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或未解除政务政纪处分的; (6)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7)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岗位基本条件 区直部门单位副职岗位: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 3.具有7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符合《区直部门单位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要求。 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管理岗位: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优先; 3.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4.符合《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中岗位要求。 三、选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18年1月4日上午8:30—2018年1月12日下午5:30,登陆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入公开选聘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真实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步审查,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 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①《潍坊滨海区2018年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登录报名系统打印);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重点围绕岗位相适度评价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文字写作和专业能力。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岗位,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选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达不到1:5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笔试、面试均以百分制计,并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低进行选拔聘任。 (四)考察和体检。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应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报考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另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选聘资格。考察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征求纪检、公安、检察、计生、信用等有关部门意见。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综合测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对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人员身份及薪酬待遇 对聘用的非行政事业编制人员,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实行聘用合同管理,不具有机关事业人员身份和编制。对从滨海区外聘用的行政事业编制人员,其身份和职级封存入档,不纳入编制管理;聘期考核优秀的,在编制内出现空缺时,经研究可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 新选聘人员个人档案统一交区人事代理机构保管,调出时按原有档案身份、职级办理调动手续。选聘人员薪酬待遇按照《滨海区绩效薪酬管理办法》执行,社会保险按照聘任前本人社会保险缴纳形式继续缴纳。 五、其他 有关现场报名地点、网络报名方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中文域名:潍坊·滨海)发布。 本公告由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536—7570175。 附件:1.区直部门单位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 2.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
附件1: 区直部门单位选聘专业化 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 序号 部门单位 选聘岗位 选聘数量 岗位要求 1 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滨海区分校、绩效考核办公室) 副部长 1 在县级以上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工作5年以上,现为正科级或任副科级干部2年以上;或在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任负责人5年以上;或担任大型人力资源咨询服务机构负责人5年以上。 2 宣传文化群团部 副部长 1 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及相关专业,具有策划组织大型文化活动经验,在宣传、文化等行业(岗位)工作5年以上。 3 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 副局长 1 化学及相关专业,5年以上安全、环保监管工作经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者优先。 4 财政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副局长 1 财政学、税收学、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财税管理岗位5年以上。 5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副局长 1 熟悉建设领域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6 合计 5 5 5 附件2: 区直部门单位内设机构选聘专业化管理服务人才岗位计划表 序号 所属部门单位 选聘岗位 选聘数量 岗位要求 1 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中共潍坊市委党校滨海区分校、绩效考核办公室) 人才服务局(外专局)副局长 1 在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专职从事人才工作3年以上或兼职从事人才工作5年以上;或在专业人才咨询服务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或担任人才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或在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任负责人3年以上;或在高校院所从事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科研工作3年以上。 2 绩效考核办公室副主任 1 经济学、统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及相关专业,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组织人事工作3年以上。 3 基金管理处副处长 1 会计学、会计电算化及相关专业,从事社保基金管理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会计师资格证书。 4 政法委(司法局、信访局) 综治中心副主任 1 法学、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具有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5 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 安全生产和环保处处长 1 具有3年以上化工、油气管道监管从业经历,熟悉化工企业情况,熟悉国家安监、环保政策,有相关执法证件。 6 经济运行和科技商务局 安全生产和环保处副处长 1 具有3年以上化工监管从业经历,熟悉化工企业情况,熟悉国家安监、环保政策。 7 新旧动能转换办公室(产业办、海洋战略推进办)主任 1 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家产业政策,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和较高的文字水平。有省、市发改部门2年以上工作经历者优先。 8 统计中心副主任 1 具有统计部门3年以上工作经历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9 社会事业局 民政处(老龄办、残联、慈善总会)处长 1 熟悉民政、残疾人、慈善等工作,从事民政、残疾人工作5年以上。 10 民政处(老龄办、残联、慈善总会)副处长 1 熟悉民政、残疾人、慈善等工作,从事民政、残疾人工作3年以上。 11 农林水海管理局 渔业管理处副处长 1 水产养殖、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工作经历。 1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1 化学工程及相关专业,从事应急管理或救援工作2年以上。 13 职业健康处处长 1 从事职业健康监管工作2年以上。 14 综合监管处副处长 1 从事安全生产执法工作,须具备安全生产执法资格证,有2年以上执法工作经验。 序号 所属部门单位 选聘岗位 选聘数量 岗位要求 15 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 商事与社会服务处副处长 1 熟悉法律知识,有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经历。 16 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副主任 1 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文字组织能力,有群众工作经验。 17 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大队副队长 2 法学及相关专业,具有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或法律执业资格证件。 18 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药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副处长 1 药学、法学专业,从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2年以上。 19 央子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 1 药学、法学专业,从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2年以上。 20 合作发展促进局 项目评审处处长 1 具有3种及以上不同行业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对项目准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1 项目评审处副处长 1 具有2种及以上不同行业工作经历,熟悉国家对项目准入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2 中外合作产业园(滨海产业园)开发服务中心 对外合作和招商处处长 1 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和对外招商谈判能力。有对外招商工作经验和成功招商业绩者、精通英语、日语、韩语、德语等两门以上语言者、有较大型企业职业经理人经历者优先。 23 项目服务处副处长 1 土木工程、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及相关专业。精通英语、日语、韩语、德语等两门以上语言者优先。 24 绿色化工产业园开发服务中心 经济运行处副处长 1 具有化工企业管理经验,熟悉化工市场调研分析工作,有良好的市场敏感度和研判宏观化工环境能力。 25 合计 25 25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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