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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不动产权证 有希望了 |
奎文公证处工作人员跑前跑后帮李书善老人办理继承公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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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员上门服务,让李书善老人的老伴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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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8日,本报A11版以《儿出走 不动产权证咋办》为题,报道了十年前,奎文区巨龙纺织小区居民李明离家出走,其父亲李书善迟迟无法为其房子办理不动产权证一事。此事引起了奎文公证处的重视,公证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取证,并提供法律援助,上门服务,2018年1月8日,公证员为老人办理了继承公证书,以便让其顺利办理不动产权证。
公证员上门服务
“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很多,我年纪大了,听不懂要弄哪些材料,幸亏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帮我办好了,太感谢他们了。”1月8日,73岁的李书善老人感动地说,办理了继承公证书,接下来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相关手续,相对就简单了。
“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上门服务,让我老伴签字,这真是为我们老百姓提供了便民、利民、惠民服务。”老人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奎文公证处的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看到《潍坊晚报》关于李书善老人的报道后,他们非常重视,也非常同情这位老人,决定帮助李书善办理继承业务。
公证员经询问李书善老人并查看相关材料,了解到其儿子李明于2016年被奎文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其儿媳于2006年死亡,《建房集资协议》为婚后由李明与潍坊巨龙纺织有限公司签订,所以权益为二人的遗产,二人共有一个男孩现未成年。儿媳的父亲于2007年去世。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因儿媳的父亲后于儿媳死亡,儿媳的父亲应继承儿媳的遗产份额转给儿媳的父亲的配偶、子女及父母。而李书善老人无法提供儿媳父亲的配偶、子女及父母的相关证明。
帮忙办理法律援助
得知老人的情况,公证员决定帮助老人跑手续,开启了“你办继承、我找证据”的绿色继承便民服务。公证员前往李书善儿媳娘家所在的村及所属派出所实地进行了调查核实,与李书善儿媳的弟弟及母亲取得联系,为他们办理了放弃继承相关手续。同时,提供上门服务,办理签字等相关手续并及时出具了继承公证书。
有了继承公证书,李书善老人下一步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手续得以顺利开展。
奎文公证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李书善老人一家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相关规定,公证员积极帮其办理了法律援助。
文/图 本报记者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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