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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整治农村环境“脏乱差” |
行动方案聚焦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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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正式公布,聚焦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领域,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 2020年环境明显改善 《方案》要求,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推进生活垃圾治理 《方案》指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 开展厕所粪污治理。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及其他环境容量较小地区村庄,加快推进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治理。其他地区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水平的卫生厕所。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规模较大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有效衔接。 逐步消除黑臭水体 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根据农村不同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 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以房前屋后河塘沟渠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大力提升建筑风貌 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消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 大力提升农村建筑风貌,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民族特点。加大传统村落民居和历史文化名村名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湿地恢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庄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城、卫生乡镇等卫生创建工作。 资金投入三条渠道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尚不具备的地区可根据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对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资金投入,方案主要明确了以下渠道: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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