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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由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教育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出台。该通知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31日。 《通知》中明确,根据《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公办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学生宿舍住宿费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即每生每学期(含水电费)70元。 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仍执行潍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潍坊市财政局、潍坊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公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潍发改物价〔2017〕115号)规定。 (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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