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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玲
5月7日,山西运城临猗县政府发布一则针对“临猗苹果滞销”不当营销方式的声明。该声明称,近期,多个电商平台发布了“临猗苹果滞销”的营销策划,利用打“悲情牌”方式营销临猗苹果,这给运城果业的整体品牌形象造成了严重影响。经全面深入查证,该信息内容有诸多夸大失实之处。 (5月9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兴起,带动了电商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商家在平台上做销售文章。于是一些商家利用人们有爱心有怜悯心的人性弱点,大打“悲情营销”牌:从“老板疯了,老板娘跑了”到“身患绝症”等编个“悲情故事”卖苹果,卖大蒜,卖农产品和商品等,不一而足。往往令不少爱心人士上当受骗,闹出“爱心苹果”吃不完的苦涩笑话。 打“悲情营销”牌涉嫌欺诈。如此营销,实际上就是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理,用那些“感人”的文字,牵动着所有网友的善心,通过“煽情”引发人们的同情心悲情,来推销商品。往往这招很奏效,连烂苹果都推销出去了。“身患绝症”的商品卖出去了,病也好了,爱心人士却被拉黑了,严重伤害了爱心人士的感情,从而心有余悸,不敢相信到底谁是真的。这种借助各种便捷的网络社交平台,消费公众爱心的“悲情营销”涉嫌欺诈销售。 “悲情营销”乱来就是“鳄鱼的眼泪”。但这种靠玩弄一些故弄玄虚的虚招来博得同情,蒙蔽的受众即使同情或支持也是一时的,等消费者恍然大悟,最终是站不住脚的,只能是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悲情营销具有煽情功能,它不能无中生有地作秀和滥用。对于“悲情营销”涉嫌欺诈销售,有关部门当该出手时就出手,一经发现当以法严厉处罚,让其吃不了兜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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