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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救治及时驾驶员很快脱离危险,家属送锦旗致谢 青岛男子郝某在安丘发生事故受重伤,急需做手术抢救,按照医院规定,做手术必须家属签字才能进行,郝某的家属从青岛赶来需要时间,无法及时签字。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张高升挺身而出,代家属签字,承诺手术一切责任由他承担,院方同意后第一时间进行了手术,使伤者脱离了生命危险。 发生车祸急需手术,家属无法签字 5月22日晚10时20分,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称,在省道央赣路与安阳路路口南侧发生一起两货车追尾事故,一驾驶员受重伤。 接警后,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值班民警张高升一边通知消防部门急速救援,一边紧急赶到事故现场。经现场勘查,民警发现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相撞,仓栅式货车车头严重扭曲,基本报废,驾驶员被卡车内不能动弹。安丘消防大队官兵赶到后,和民警全力救援,经过30多分钟的努力,成功将伤者救出,送往医院抢救。 民警赶到医院看望伤者,依法对双方当事人抽血检测。医院告知民警,一名驾驶员腹部受伤,肠子断裂,急需手术。可是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手术须经直系亲属签字。经查看伤者的证件,伤者郝某今年38岁,青岛莱西人。虽然民警及时联系了郝某的父亲,但他无法在短时间内赶到安丘,郝某大量出血,若不及时手术有生命危险。
民警代替家属签字,担保手术责任 民警与医院进行沟通,希望院方尽快为伤者手术。院方表示,按照规定他们很为难。民警张高升得知这一情况后,本着群众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积极与医院沟通,并承诺手术一切责任由他承担,他代签字后,院方第一时间进行了手术。 次日凌晨4时许,郝某手术结束,脱离了生命危险。后经郝某回忆,他在昏迷时听到了民警与医生的谈话,非常感动。 凌晨5时许,郝某醒来时发现父亲已赶到医院,并发现枕头下多了1万余元现金。郝某得知,是张高升将自己遗落在驾驶室内的现金保存好交给他的。5月31日下午,为表达谢意,郝某的父亲将一面锦旗送到了安丘交警大队事故科科长刘宗祥和民警张高升手中。 6月1日,记者获悉,经检测当事人均未饮酒,目前郝某已能下地。 文/图 本报记者宋树云 通讯员 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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