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6月1日,本报A09版以《没租到车位 车停小区外》为题,报道了寒亭区海泰花园小区业主不满物业停车位到期不再续租,只能购买的做法。6月14日,海泰花园物业表示,他们小区有地下停车位,并且划出10个车位对业主出租,其他车位进行出售。 海泰花园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该小区有地上和地下停车位共243个。今年以来,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将业主租赁到期的停车位进行出售,不再续租,同时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车位不能只售不租,他们在地下停车场划出10个车位进行出租,其他车位进行出售。 该负责人还表示,小区内的停车位是属于开发商建设规划内的车位,按约定归建设单位所有,建设单位应提供产权归其所有的证明文件,并可以附赠、出售或出租给业主。 (记者 隋炜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