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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典型问题
奇葩建议别有用心
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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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三起典型问题



  本报讯 6月28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充分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我市将3起诬告陷害诽谤党员干部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临朐县辛寨镇张龙中心村党支部委员刘长民等人诬告村党支部书记问题。2016年底,张龙中心村党支部书记苏某在参选县人大代表期间,张龙中心村原党支部委员刘长民、大张龙村党员王志军和西张龙村党员赵文豪,捏造苏某为参选县人大代表贿赂辛寨社区领导郭某2万元等问题,先后两次以匿名信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同志进行举报,干扰了换届秩序。王志军、赵文豪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长民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昌乐县营丘镇毕家官庄村党员初道珉诬告村党支部书记问题。2018年1月,在毕家官庄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村委换届选举前,该村党员初道珉假借党员宋某某、徐某某之名制作了两封举报信,捏造毕家官庄村党支部书记初光强在村党支部换届时分给本村每位党员1000元钱的问题,并将举报信分别寄至昌乐县委组织部、昌乐县信访局。初道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寿光市羊口镇菜央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立栋诽谤他人问题。2017年9月,菜央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王立栋伙同他人印制散发传单,反对村庄搬迁,侮辱诽谤配合党委搬迁工作的刘某某等5人。王立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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