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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7月19日上午,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潍坊市《关于推进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介绍了我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 《实施意见》从立项起草到出台公布,历时近1年时间,期间得到了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市直24个部门和16个县市区(开发区)先后参与了有关起草和修改工作。《实施意见》共分为4部分,对深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了解,“七五”普法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潍坊建设成效显著。近年来,我市先后有9个县市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3个县市区被评为全省“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县(市、区)”;138个村居分别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16年我市被授予“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记者 宋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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