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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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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部门告诫殡葬服务规范收费



  本报讯 8月8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我市专门下发关于规范殡葬服务收费工作的提醒告诫函,就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规范工作予以提醒告诫。
  各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诚信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规定,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将本单位殡葬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减免政策、文件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墓穴(墓位)销售中,公益性墓穴(墓位)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销售,对属于市场调节价的墓穴(墓位)要根据成本核算和群众承受能力,遵循公平、合法、诚信原则合理制定价格;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等基本服务的殡葬服务单位,不得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禁止高于或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各殡葬服务单位不得依托基本服务巧立名目设置不合理的延伸服务项目并收费,以任何形式捆绑、分解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设置强制消费或最低消费的套餐服务,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等。
  今年5月30日,市属殡葬服务机构收费管理新规定开始执行,各级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将会开展殡葬服务价格专项检查,对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记者 刘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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