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法治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01版
导读

第02版
要闻

第03版
看点
 
标题导航
平安潍坊,人人有责。 扫黑除恶
重拳打击黑恶势力
2018年08月13日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潍坊新闻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拳打击黑恶势力
如发现这12类行为,市民可多途径举报



  ◥2018年1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三年。

◥2018年2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重拳出击,严惩黑恶。
◆扫黑除恶案例
女“村霸”扰民 判刑两年半
  户籍东营广饶的王某居住在寿光化龙镇某村。2014年10月、2016年11月,因不满输油管道占地补偿金额,她两次将村委办公室的玻璃砸坏,向村委示威想多要钱。2017年3月,村委根据统一规划,对村内环境进行绿化,当绿化树木栽到王某家旁边时,其无理进行阻挡,第二天就掰断和拔出100多棵树苗。2017年5月14日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寿光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19日经寿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寿光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据村民反映,王某经常在村里骂街、泼皮无赖,与村民经常争吵打架,一言不合就给村民损毁庄稼。其村有77户,除去几家与她系亲戚关系,有56户村民要求对其依法严惩。
  寿光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王某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   记者 宋树云
  扫黑除恶的意义是什么
  欺行霸市、暴力拆迁、“套路贷”、非法拘禁、恶意竞选、破坏选举、寻衅滋事等欺压百姓、危害一方安宁的恶性行为近年来有愈演愈烈、日趋严重的趋势,对人民群众生活和切身利益带来极大危害。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作出此项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什么是黑社会
  我国《刑法》第294条规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要求同时具备四个特征: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具体就是:组织结构比较紧密,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稳定,有较为严格的组织纪律;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的进行多次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庇护或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恶劣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什么是恶势力
  恶势力一般具备三个特征:经常纠集在一起,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一定区域行业内多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一定区域或行业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什么是“非法放贷讨债”
  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如有擅自设立金融机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套取金融机构资金发放高利贷以及为强索债务而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等行为的。以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虚假诉讼”等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
哪些行为属黑恶“保护伞”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发现的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收受贿赂、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线索,应当及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
  依法严惩农村“两委”等人员在涉农惠农补贴申领与发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救灾扶贫优抚、生态环境保护等过程中,利用职权恃强凌弱、吃拿卡要、侵吞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的犯罪,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坐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犯罪。
         本报记者 宋树云

3 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缩小 默认
 
报社简介 网站简介 版权声明 新闻登载许可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鲁ICP备10207392号 版权所有 [潍坊报业集团] 潍坊新闻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奎文区文化路500号 邮编:261031 电话:0536-8196033
友情链接:潍坊妇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