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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消息 中国政府网8月13日公布的一份文件显示,中央将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介绍,按照我国医疗卫生体制,医疗卫生领域财政事权主要包括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 《方案》提出四个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政府主导,促进人人公平享有。二要坚持遵循规律,适度强化中央权责。三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四要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扎实推进。 《方案》明确,分别划分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计划生育、能力建设四个方面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其中,医疗保障方面主要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和医疗救助,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计划生育方面主要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计划生育“少生快富”补助3个计划生育扶助保障项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除上述3个项目之外的原计划生育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筹安排。中央制定计划生育扶助保障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中央财政参照上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责任中央分档分担办法安排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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