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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买一套房子,不只是付出一大笔钱那么简单。如果想得不够周全,花了大价钱买房加装修,最后结果不会太好。 潍坊晚报黄金楼市“楼市问吧”栏目,为读者邀请到业内人士,倾听和解答读者的提问。今天,我们邀请到了相关专业人士,来解答“楼市问吧”群里的提问。 奎文区的李先生问:本人办理组合贷款45万元,其中公积金30万元,商贷15万元,现因装修需要,请问还能不能办理公积金提取?如果可以,请问需要什么材料?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您装修是不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偿还公积金贷款的,正常还款期间,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额度是不应超过借款人当年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其中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金额不能提取,办理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后是不可以办理提取的);所需材料:1、职工身份证原件;2、银行账户;3、潍坊市外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次提取还须提供《借款合同》原件、上月还款凭证;后续提取不再需要《借款合同》;提前还贷的,还应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证明;4、配偶提取的,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及配偶的身份证。
家住高新区的吴女士问:公积金贷款买房之后怎么绑定公积金还款?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是可以申请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的,委托自动提取还贷业务所需材料:1、《潍坊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自动提取还贷申请审批表》;2、借款人居民身份证(借款人与配偶共同申请的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婚姻关系证明)。请您及配偶携带材料去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分支(办事)机构办理即可。
家住潍城区的高先生问:我现在买房子,售楼处说我不能用住房公积金,这是为什么呢,难道我不符合标准吗?还是每个县市区都有自己的规定?或是开发商不按规定来办事?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答:您好,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阻挠或拒绝购房人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住房公积金12329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反映。 友情提示:在购买住房前应谨慎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开发的楼盘,详细询问土地使用权和在建房屋是否存在对外抵押,若存在对外抵押,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所购房屋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记者 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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