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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8月10日下午,安丘交警大队凌河中队民警陈安军及三名辅警在辖区巡逻。下午2时5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轿车沿律南路由西向东行驶,行至辉渠镇雹泉街交叉口处时,车尾发出一阵响声,原来该车拖行着一截水泥桩,水泥桩在地上砸出了一路坑。 民警立即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刚打开车门,一股浓重的酒气扑面而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该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26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根据规定,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达到醉驾标准时,要进行抽血检测确定酒精含量数值。等抽血检测报告出来后,驾驶员体内的酒精含量如达到80mg/100ml以上,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询问,驾驶员赵某当天中午在亲戚家喝了不少酒,酒足饭饱后驾驶向朋友借的轿车,沿律南路从辉渠镇往雹泉社区方向行驶,半路酒劲上涌,行至雹泉社区附近一路口转弯处时,车尾与路边防护栏发生刮蹭,缠住铁丝后将一截防护栏水泥桩连根拔起。晕头转向的赵某对此浑然不觉,拖着一截水泥桩行驶了1000多米。幸亏民警巡逻至此及时发现排除险情。“真后悔不该喝那么多酒,若是水泥桩刮蹭了路人,把人撞伤了,需要赔钱不说,自己还得坐牢!”赵某后怕地说。 8月16日,记者获悉,目前赵某正接受交警部门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记者 宋树云通讯员 于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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