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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战果丰硕
2018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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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扫黑除恶战果丰硕



我市昨举行四场发布会,通报专项斗争工作情况及安排
  9月14日,市纪委监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分别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系列举措、取得成果及下步工作安排等情况,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新闻发布会
◆ 市纪委监委 挖掘黑恶势力“保护伞”,查处12人
  9月14日上午,潍坊市纪委监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有关情况。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08件、161人,查实并处结43件、处理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
  潍坊市纪委监委广泛拓展线索来源,多渠道受理群众举报,主动对专项斗争以来公安机关侦办的涉黑组织和涉恶团伙进行深入排查,着力挖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对上级交办督办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委挂牌督办和直接督办。
  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108件、161人,查实并处结43件、处理7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3人。其中查处“保护伞”问题6件12人,因工作推动不力问责16人。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监察,继续加强线索排查和分析研判,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 法院 审结涉黑案件2件,涉恶案件4件
  14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系列举措、取得成果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并发布张君彩、张乐智等13人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审判决情况通报。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潍坊两级法院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部署,立足审判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取得初步成效。
  截至目前,已受理涉黑案件4件,受理涉恶案件6件,其中审结涉黑案件2件,审结涉恶案件4件,判决罪犯56人,在审涉黑案件2件,在审涉恶案件2件。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在扫黑除恶方面的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村霸”、农村宗族恶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非法放贷讨债等犯罪,快立、快审、重判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体现依法严惩方针,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切实维护全市城乡持续稳定,不断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向前。
◆ 检察院 已受理提请逮捕涉恶案件56件147人
  14日,记者从中共潍坊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涉黑案件1件、涉恶案件4件;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涉恶案件56件147人,其中批准逮捕31件79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案件1件19人,涉恶案件11件83人,提起公诉涉黑案件3件20人,涉恶案件3件9人。共发现、审查并移送黑恶案件线索21条、腐败渎职线索4条、“保护伞”线索7条;共追诉漏犯1人,书面纠正违法3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份。
  自8月30日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根据市委和省院部署,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潍坊战役”,集中批捕、起诉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恶案件9件46人,其中批准逮捕21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4人。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公安局 重点打击“校园贷”强行逼债高利贷
  14日,潍坊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聚焦重点地区开展摸排,对黑恶案件进行管控打击。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接收群众电话举报线索848条、举报信件214封、电子邮件506条,梳理下发一般涉黑恶线索202条,重点督办线索138条,牵头侦办57条,查结177条。
  对重大涉黑恶犯罪案件一律成立专案组,对群众举报2次以上、团伙人数10人以上和上级转办的重要线索团伙,一律由市局指定管辖。聚焦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深化开展条线式专项打击。针对借助“车贷”“校园贷”“裸贷”强行逼债的高利贷等方式,巧取豪夺经济利益、破坏经济发展的黑恶势力,集中优势警力予以重点打击。一举打掉曹某“套路贷”涉黑组织。该案于7月17日侦查终结,共移诉团伙成员19人,查实案件78起,查封涉案房产346套,扣押涉案车辆11辆,涉案价值8.2亿元。
  针对黑恶霸痞势力强行霸占、非法获利的资源领域,实行集中打击。8月1日,市公安局统一组织警力,一举打掉长期霸占海域的王某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5人,其中刑事拘留27人,取保候审5人,监视居住3人,批准逮捕20人,冻结资金6948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5辆、“管护船”3艘,涉案价值2.69亿元。
  坚持“一案三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21条。
  全市公安机关下一步将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潍坊落地生根,决不允许黑恶势力在潍坊坐大成势。组织专门力量深入重点行业和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广泛收集黑恶犯罪线索和证据。公安机关呼吁广大市民,一旦发现黑恶势力苗头,要及时举报。
典型案件
抢劫、盗窃、寻衅滋事 13人恶势力团伙受审
  9月12日,寿光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等13人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等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寿光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纠集刘岩、丁见睿、吴天伟等社会闲散人员或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逐步形成了以张君彩、张乐智为组织领导者,以刘岩为骨干成员,以丁见睿、吴天伟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依托寿光市薄发汽车租赁公司,采取伪造债权债务、设置圈套和插手民间纠纷等手段,有领导、有组织、有预谋地在山东省寿光市、高密市,辽宁省鞍山市、锦州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安徽省砀山县,四川省乐至县等多个省市县,实施了一系列抢劫、盗窃、寻衅滋事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人身和财产权利,破坏了社会和经济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系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依法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刘岩、丁见睿、吴天伟、冯江海、丁红强、王福伟、朱耀发、王永堂、刘生凯、王子程、刘宁宁根据被告人张君彩、张乐智的安排,交叉结伙,分工协作,积极、多次地参与该犯罪集团组织的犯罪活动,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法律规定,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组织者、领导者张君彩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对组织者、领导者张乐智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60000元,其余11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张君彩、张乐智等人不服,提出上诉。
  本报记者 张少华 宋树云 通讯员 张伟强 何悦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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