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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滨海区软环境办在“百园千企”走访活动中了解到,某企业在办理土地抵押手续时,因企业土地曾被法院查封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求企业提供法院出具的解封证明,而法院答复该土地查封有效期已过,即自动解封,不需要出具解封证明,区不动产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责任外推,企业由此陷入了土地抵押不了、贷款办不下来的困难境地。 针对这一问题,滨海区软环境办责成区国土规建局立即按规定为企业办理手续,向企业当面作出说明并道歉;认真剖析单位及工作人员在群众观念、服务意识、业务素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滨海区把解决企业问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突破口”,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起到了“问责一起、警示一片”的良好效果。 (记者 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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