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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洪举
10月16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卫健委、公安部、人社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等28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将对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实施联合惩戒。 (本报今日A16版)
近几年来,医闹行为时有发生,甚至有暴力伤医乃至杀医的极端恶性事件。在医闹现象多发的背景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惩戒医闹行为,必将导致医护行业人人自危,导致双输局面。 众所周知,医疗属于专业性极强的行业,这让很多医疗知识匮乏的患者在信息不对称格局下,容易对医生的诊疗方式、手段、结果产生怀疑。特别是一些患者对医疗技术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对医护人员要求过度,稍有不满,便将恶气撒向无辜的医护人员。还有患者将医疗结果的不理想归咎于医护人员的失职和“暗箱操作”,进而报复医护人员,实施侮辱、恐吓、殴打等行为。 如今,28个部门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医闹行为联合惩戒,彰显出其对医闹行为的零容忍姿态和对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高度重视。实施联合惩戒,显然有助提高医闹者的作恶成本,促进和谐医患关系的形成。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联合惩戒以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已经对医闹者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惩戒为前提,并将医闹行为定性为失信行为。这无疑是对医闹行为的名誉否定和行为限制,让其在一定期限内无法享受工作招录、职务晋升、荣誉获得等正常人的“待遇”。 现实中,一些医闹者往往有着体面的工作和美好的前途,如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被患者家属暴力伤害事件中,一名嫌疑人就刚进入大学。如果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等于给其当头棒喝,让其感受到切肤之痛。期盼有关部门能够密切协作,狠抓落实,进而形成威慑,打消一些人有恃无恐的念头,纠偏其以闹牟利的心理,还公众健康、互信、和睦的医患关系。 (请作者与本报联系,领取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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