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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县衙门建筑群的南端,包括一座大门和一座仪门,仪门在民国时期称二门。附近民众习惯上把从大门外的胡家牌坊街、城隍庙街、县治前街交叉口以北到仪门之间的区域称为县门口。县门口的名称未见记载,也未见路标、门牌上标注过,不是正式地名。也有人把这一区域再加上整条县治前街都称为县门口。民国时期的地图上则把衙门大堂前通二门甬道、县门口、县治前街统称为县府大街。 对照记载与笔者曾经亲眼所见的相关地理实况,可以还原县门口一带的基本格局。 “东莱首邑”牌坊 为知县胡璟增建 由胡家牌坊街、城隍庙街、县治前街交叉口向北约5米处,即进入潍县衙门建筑群的最南端。这里是一座书有“东莱首邑”四个大字的石牌坊,由潍县首任知县胡璟增建。 胡璟是举人出身,于明洪武十一年(1378年)来潍任职。之所以记载为增建“东莱首邑”牌坊,是因为潍县衙门建筑群历史悠久。就在距胡璟来潍任职那年的两年(一说一年)以前,这里刚刚由潍州衙门降格为潍县衙门。潍州衙门前面,以前是没有牌坊的。增建“东莱首邑”牌坊,算是对潍州降格为潍县的确认。 明、清时期的书面语言中,县雅称邑,知县雅称邑侯。首邑即首县。按照传统习惯,一般称府、州、郡治所在的县为首县,可雅称首邑。降格后,潍县先是隶属于青州府,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后改属莱州府的平度州,既不是府治也不是州治所在地,也不是更久远历史上东莱郡的郡治所在地。雅称潍县为首邑,表达的是对这里曾经作为潍州州治所在地的怀念之情。东莱郡存续时间大致在公元前164年—公元621年,多次废立,郡治所在地和辖区也演变纷繁。 “东莱首邑”牌坊向北约15米处,矗立着一道屏壁。屏壁,又叫影壁,也称照壁,古称萧墙,是我国传统建筑中用于遮挡视线的墙壁。建有影壁,即使大门敞开,外人也看不到宅内。影壁还可以烘托气氛,增加住宅气势。从潍县衙门屏壁所处的位置分析,作为“东莱首邑”牌坊的配套建筑,才与它的基本功能相符。 屏壁的东、西面原来分别建有亭子,名称为旌善亭、申明亭,民国时期就已经倒塌无存。 屏壁向北20米左右,就是潍县衙门的大门。这样,从胡家牌坊街、城隍庙街、县治前街交叉口到潍县衙门的大门长大约40米,最宽处在20米左右,自然形成一个小广场。有人也把这个小广场看作是县治前街的组成部分,但小广场并无民居大门分布。 “东莱首邑”牌坊和屏壁都在小广场内。小广场是潍县城纵向中轴线的组成部分。清代潍县衙门大门为传统的门楼式。现存照片上的潍县衙门大门,建筑风格为牌坊式、典型的民国风格,系县长厉文礼1933年改建的。 县衙大门与仪门相隔百米,由一条笔直的甬道相连 进入潍县衙门的大门,沿着一条笔直的甬道向北走100米左右,便到达仪门。连接两道门的甬道也是潍县城纵向中轴线的组成部分。到了上世纪四五十年代,本地人见到的、现在能够回忆起的这条甬道,中间用石块铺就,比较平整,用于正常通行;左右两边各有一条土路,是骑马用的通道。 清代乾隆年间(1736—1795年),仪门两边分别开有东、西两处角门,角门以东、以西各有一道外墙。两道外墙呈南、北方向,起自“东莱首邑”牌坊两边,与大门东西方向界墙相接后,继续向北延伸到仪门东西方向界墙处并与之相接。当时,大门与仪门之间的墙圈内并没有什么建筑物。 到了民国时期的七七事变以前,“东莱首邑”牌坊与衙门二门(仪门)之间的两道南、北方向外墙都已不复存在。清代潍县衙门仪门为传统的门楼式。现存照片上的潍县衙门二门,建筑风格为牌楼式,系县知事郁浚生1924年改建的。仪门也改称二门。 大门与二门之间的甬道东侧已经沿南北方向建有不少民居。民居群向北,是常平仓的西墙。二门外东侧紧邻二门处有一条官民共用的向东夥巷,通往附近的郭家巷。二门外西侧是监狱的东墙。东墙向南延伸约20米便折向西,是监狱的南墙。南墙外也有一条向西夥巷,通往附近的仓巷子。 衙门监狱由高约四五米的青石外墙圈成、长宽大约40米左右,呈正方形。 监狱大门位于潍县衙门仪门(二门)内西北方向、监狱青石高墙圈的东北方位,门禁区域南北长约20米,东西宽约七八米,外门和内门分别设在门禁墙圈的东北和西南方位,戒备森严。 外门门额上雕刻着狴犴(bì àn)头像,面目狰狞,让人望而生畏。狴犴又叫宪章,为我国神话传说中的龙生九子之一,形象近似老虎,擅长狱讼事物,专门吸食恶人的鲜血。故我国传统时代,监狱大门或官署正堂外两侧等地方,狴犴形象较为常见。 监狱内建有一处狱神庙。在我国传统时代,罪犯刚押入狱中时,或判刑后起解赴刑前,都要祭拜一下狱神。狱神在明代以前一般为皋陶,清初则换成了萧何。皋陶(gāo yáo),我国史前传说中的人物,史学界和司法界公认他为我国司法鼻祖。萧何(公元前257年-前193年),我国秦末、汉初政治人物,史称“萧相国”,参照秦《六法》,重新制定法律制度《九章律》。在法律思想上,主张无为而治。 牢房区域位于青石高墙圈内的中间区域,为长宽大约都在20米左右、不与周围相连的单独院落,建筑格局呈顶端不闭合的“匸”字形。 解放后公安局进驻 1948年4月潍县解放后,潍县城一带成为潍坊特别市市区的组成部分。潍坊特别市公安局,以及1949年6月以后的潍坊市(省直辖)公安局、1951年1月以后的潍坊市(县级)公安局,都以老潍县衙门为办公场所。 我在近五十年前看到的县门口一带,早已经成为潍坊市向阳路的组成部分,铺有简易柏油路面,两侧镶有条石路牙。“东莱首邑”牌坊、屏壁和民国时期的县政府大门都已不复存在。 老县门口东侧已经找不出小广场的所在,民居密布,常平仓原址也早已成为民居院落。西侧依稀可辨的小广场部分,演变为一处废旧物资收购点的存放场,原小广场北端盖有数间土坯草房,为收购点的营业用房。 原来的县门口西侧北端,老衙门已经是潍坊市看守所所在地。大门仍位于原处,已经改建为两端为又粗又高的方形门柱、中间为两扇厚重铁门的样子。其中一扇门的下方,设有能够通过一人的便门。原来的青石高墙四周顶端,用红砖加高后扯着数道铁丝电网。高墙西南端位于仓巷子路东,建有砖石混用的岗楼,设有长方形枪械射击孔。 民国时期的衙门二门原有的门柱都在,但面貌上已与其他单位的大门没什么区别。向阳路简易柏油路面与门柱间等宽,路面穿越门柱间直接通往老衙门内部。门柱内外,路面的面貌完全相同。东门柱悬挂有白底红字的长条形机关牌匾,上书“中国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潍坊市公安机关军事管制小组”标宋体红色大字。1973年后,东、西两条门柱都悬挂着长条形牌匾,分别书有“潍坊市公安局”“潍坊市人民检察院”美术体黑色大字。 1968年2月,潍坊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个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合并,实行军管,成立军管小组。1973年6月,撤销军管小组。7月,恢复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建制。笔者见到的残存的潍县衙门二门门柱上,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牌匾的变化,是对上述历史事实的直接见证。 直到高中毕业,老县门口一带基本保持了笔者初见时的面貌。 文/图 王瑞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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