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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驾照满12分司机接受教育不再收费 本报综合消息 12月26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费的通知》。即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在接受驾驶人满分教育时,不再缴纳原定的每人每期190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费,即在一个违法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及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的驾驶人满分教育,不再缴纳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费。 记者了解到,自2017年1月1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满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其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90元。 取消安全教育培训费后,无疑减轻了社会负担。同时,山东省政府对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要求,要及时到原核发财政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票据核销手续。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执行。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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